依國立屏東科技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要點,本委員會置委員十九人,主任委員一人主持會議由校長兼任之,副主任委員一人由主任秘書兼任並負責對外發言。

教務長、學務長、總務長、軍訓室主任、人事室主任、學生諮商中心主任為當然委員。

教師代表五人。

職工代表二人。

學生代表二人。

外聘專家學者二人。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架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