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宗旨

本校為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尊重多元性別差異,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特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設置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成立時間

93年6月30日本校第19次校務會議通過

職責任務

(一)統整學校各單位間相關資源,擬定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落實並檢視其實施成果。

(二)規劃或辦理性別平等教育活動。

(三)研發並推廣性別平等教育之課程教學及評量。

(四)研擬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與校園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之防治規定,建立機制並協調及整合相關資源。

(五)調查及處理與本法有關之案件及性別工作平等法之性騷擾申訴案件。

(六)規劃及建立性別平等之安全校園空間。

(七)推動社區有關性別平等之家庭教育與社會教育。

(八)其它關於學生或社區之性別平等教育事務。

委員會成員

委員19名,由校長、主任秘書、教務長、學務長、總務長、軍訓室主任、人事室主任、學生諮商中心主任、教師代表5名,職工代表2名、學生代表2名及專家學者2名組成。

委員會工作小組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工作小組

(一)秘書單位:

    1. 執行秘書:學生事務處副學務長。
    2. 職掌:負責綜理會務之推動及相關幕僚工作。

(二)學習資源與教學組:

    1. 召集人:教務長。
    2. 單位:教務處、研究發展處、推廣教育處、圖書與會展館及通識教育中心。
    3. 職掌:規劃並推廣性別平等教育課程、教學、評量及合宜擴充校內性別平等學習資源等相關事項。

(三)校園安全空間建構小組:

    1. 召集人:總務長。
    2. 單位:總務處、軍訓室。
    3. 職掌:總務處負責規劃與執行校園空間設施配置相關事項;軍訓室建構校園人身安全之維護與防治事項,營造安全且無性別歧視之校園空間。

(四)性別平等教育推廣及防治組:

    1. 召集人:學務長。
    2. 單位:學生事務處、人事室。
    3. 職掌:規劃辦理全校教職員工生各項性別平等推廣與性侵害防治觀念之宣導;檢視與修訂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相關防治規定,建立機制,並協調及整合相關資源。